请问大家通过家庭团聚拿到的德国长居如果离婚后还有效吗?
本帖最后由 kaiserburg 于 19.2.2016 22:18 编辑老公已入了德国籍,我原来也是学生,后来换了家庭团聚签,去年又换了德国长居。最近因为和婆婆有了很大的矛盾,实在是很尖锐,老公一味偏袒婆婆,让我感觉婚姻实在是难以为继,考虑结束它,想问问大家像我这种从家庭团聚签换成的德国长居(就是28 Abs.2)一旦婚姻结束的话还有效吗?
已有长居不受影响. 可以自己到当地的妇女(家庭)保护组织, 或市政厅问. 以后都要靠自己, 所以要学会独立与各方面机构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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