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 发表于 8.10.2010 02:06:01

大家来看看我们的好斑竹coco猫是多么的可敬可爱。

本帖最后由 伤口 于 12.10.2010 11:57 编辑

事情是这样的,我9月底在慕尼黑的外管局办好了工作签证(已经邮件通知我办好了,因为我现在不在慕尼黑,所以还没有去拿)。我的工作合同是11月1号开始的,公司是一个Personaldienstleister,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中介。可是前两天,也就是外管局通知我工作签证办好以后,中介突然告诉我他们那边出了点问题,不能聘用我了,想现在终止我们的合同,并且告诉我不会把这件事通知外管局,这样我也可以拿着已经办好的工作签证在德国继续找工作。碰巧现在在国内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机会,经过权衡之后我还是想回国工作,毕竟在德国能不能再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还是个未知数。可是我还想保留这三年的德国工作签证,这样万一我在国内待的很不适应的话还可以随时回德国继续找工作。我想问一下大家的意见,比方说一年以后我再回德国的话,会不会有没有什么问题?那个时候外管局是不是还不知道我现在就失去工作了?等我那个时候找到新的工作去改签证会有问题吗?另外,我现在回国的话,把医疗保险退掉外管局会不会知道呢?问题比较多,劳烦各位了,谢谢!

coco猫 发表于 8.10.2010 10:35:34

回复 1# 伤口

本来这帖不想回复的。可是还是忍不住来写两句。

你第一份工作签证是和你工作单位绑定的,有些州给三年,有些给两年。如果你在这个期间不再在那个单位上班了,那么那个签证就失效了。我想这个你自己也很清楚。

你这么问,无非想给自己留条后路。

其他我不多说,如果坐车,忘带车票,那属于无心逃票,或许就是罚40欧。如果拿了别人的票,冒充自己的,那后果就严重了。

做人,还是以诚实为本,老老实实过日子的比较好。想要的多了,就容易迷失方向。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11.10.2010 11:34:34

很疑惑,在这里生活过的人,并且发这个问题帖子的人,是不是都是法盲??

伤口 发表于 12.10.2010 01:23:30

:xb08:

ziza 发表于 12.10.2010 05:45:20

按规矩办事 按规律办事 ,一切貌似麻烦 实际是最简单的路。按部就班的生活 是我们所要的。楼主,一切按照德国的规矩办吧!

coco猫 发表于 12.10.2010 06:47:25


伤口 发表于 12.10.2010 02:23 http://forum.kaiyuan.de/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不是欺负你,其实都是为你好。

你那个签证问题,其他的不说,你一次性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签证就不合法了。更何况你离开三年。

coco猫 发表于 12.10.2010 10:23:37

本帖最后由 coco猫 于 12.10.2010 11:35 编辑

伤口童鞋写短消息说我唧唧歪歪。

你的事和我无关,现贴出你的原文,大家给建议好了 。

伤口 12.10.2010 10:50NEW
本来看到你的第一个回复我没想搭理你,谁知道又看到你第二个回复,拜托你把你的两条回复从我的帖子里删掉好吗?我看着就烦。我上来发帖是寻求大家的意见和帮助的,不是听你说教的。你没有建设性的意见就闭嘴,人家德国警察都没管你有什么资格唧唧歪歪?

伤口 12.10.2010 11:00NEW
还有,说到离开德国半年签证就失效的问题,我不止一个朋友亲身经历过N次后告诉我,这个根本没有人查,回德国的入境的时候德国警察是用机器扫描了一下,不过只是第一页,是看你的护照是不是真的。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是离境超过半年。规定是一回事,执行是另一回事。你什么都不懂就闭上你的臭嘴!

祝伤口童鞋工作顺利。:victory:

伤口 发表于 12.10.2010 10:50:20

你这么做只会让大家看到你是一个狗屁不懂,又喜欢瞎掺和闲事的八婆,是不是没男人要你所以你精神空虚才这么喜欢管闲事啊?还有你的最后一句话真TM恶心。

伤口 发表于 12.10.2010 11:04:36

我是马甲,事情闹得再大我全色而退谁也不认识我,你就不一样了,你是斑竹,你有能耐我们就闹下去,闹得越大越好,让你这个斑竹coco猫也在开元里当一次风云人物。如果是你或者你让别的斑竹来封贴或者删贴你就是龟孙子,以后也别在开元混了。

伤口 发表于 12.10.2010 11:08:30

我做事合不合法轮不到你评论,人家Ausländerbehörde都没宣布我的签证失效,你算干嘛地?大家常说的"损人不利己"就是你这种人,我们的好斑竹coco猫童鞋。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来看看我们的好斑竹coco猫是多么的可敬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