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长 发表于 30.6.2015 03:27:39

“**”的邪恶目的

“**”最邪恶本质目的就是反社会、反政府。现代社会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法治,法治具有权威性、平等性、制约性和保障性,惩治违法行为是所有法治国家的内在职能。然而以李洪志为首的“**”邪教组织却妖言惑众,李洪志打着强身健体的幌子,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练习者动辄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学校,非法举行集会、示威,公然践踏法制,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其目的就是搞乱人心,搅乱社会,用歪理邪说取代国家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混乱中实现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 邪教“**”逆历史潮流而动,与科学的世界截然对立,玷污人类文明,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这就决定了它必然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而“**”之所以能够在一个时期迅速蔓延,除了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原因外,其善于伪装、编造谎言是一个重要的手法。然而,谎言重复千遍还是谎言,事实已经戳穿一切。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没有哪一个邪教组织能够流传久远,“立于不消亡之地”,“**”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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