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361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法: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均判死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5.5.2011 08:3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本帖最后由 Dangdi 于 25.5.2011 09:30 编辑
1 S2 a2 f/ p' k. @9 w- X- k' B" m% ?+ r% b* P
最高法: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均判死缓& Q- y; x# b. T6 X9 c% s0 f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婧# e" t: q% W# V

! q" d% {% O3 b: ?! g
1 f/ `$ Z) U6 v8 r# E
# {2 t( n$ y. ?, r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 K7 }- P  y% i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3 [0 i4 o$ }% J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2#
发表于 16.6.2011 19:5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1.6.2024 10:1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