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楼主: dummfrau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的德国婚姻太倒霉了

 关闭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11.8.2009 19:59:11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避难基本是不可能的,除了轮子,运运,或者是跟着大和尚混的,现在估计多一类跟着比亚大妈混的。。。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11.8.2009 20:10: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andy2966 于 11.8.2009 21:12 编辑

我听朋友说过一个更凄惨的。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德国人,并申请结婚签证过来。结果那人避而不见,因为又和别人好上了。她住在旅馆里面等。很快就没钱了。
后来就在中餐馆里等,看有没有人能够帮助她。

我朋友当时还是劝她回国。

没结婚前德国人反悔的可真不少。碰到一个德国女的,兴高采烈通知说有人要结婚了,请帖都发了。结婚前一周,未婚夫说发现不爱她,分手。郁闷死了。

如果楼上曾经和你未婚夫登记过成同居关系,或者两人的住所anmeldung在一起说,可能还能寻求法律帮助,根据同居关系法,能得到一点什么。
具体要去问律师了。

bless lz
幸福总会有的,没把握住你的人,是因为他配不上你。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11.8.2009 20:14:14 | 只看该作者
本想对楼主说很多,结果看了大家的回复,就发觉,在德国的这些兄弟姐妹,都是有大致相同的观点的~

感觉楼主没有把很多事情看透、看懂、看通……

看了楼主后面几个回复,感觉还得楼主自己去把事情想明白……

之前的事情,每人逼你,全是发自你自身的,或者你有什么其它别的目的……

之后的事情,更是你自己的,不要再过2,3年后,你又把今天的事情当作之前的事情……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11.8.2009 20:25:0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德国人结婚前反悔的还真不少,我知道的已经是第3例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11.8.2009 21:06:55 | 只看该作者
没事来德国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嘛,国内前程一片大好,这边多少人毕业就回国了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11.8.2009 21: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11.8.2009 22:19:07 | 只看该作者
前面的很多前辈都说得很诚恳,很有道理了。
以目前你们的关系看,即使你付出很多也很难有改进的可能,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常的,你到了德国要面对的压力也许更大,留在国内重新开始吧。
现在还好呢,你还在中国,还没结婚,一切都不晚。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11.8.2009 22:54:55 | 只看该作者
在德国的日子真的很难,特别是对一个女人来说!孤苦伶仃!  问过自己这一辈子为什么而活吗??? 除了父母,还有谁会心疼你,会关心你!  为这样的男人伤心,为这样的男人来德国,对的起你的父母吗? 人只要学会自爱,学会奋斗,在哪里没有自己的一片天.  假如你真的来了德国,需要帮助的话,在我能力范围以内,你可以来找我!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11.8.2009 23:0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vivian8 于 11.8.2009 23:11 编辑

19# dummfrau

德国只接受政治避难,楼主的情况肯定不是。
另外还有容忍居留,就是给那些偷渡来的,而且把所有证明身份的东西都销毁,
以至于德国政府尽管拒绝避难申请,但是也无法遣返,所以只好容忍居留,待遇比难民要差很多,而且没有工作许可。
楼主是通过正当渠道办签证来的,你的材料德国政府早已经充分掌握,逾期居留后,遣返很容易。
另外难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绝对是社会最底层。

你们没有结婚,所以也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你们没有孩子,就算能证明同居,也得不到什么。

我建议还是来旅游一下,另外和他最后谈谈。
如果楼主英语或德语过关,学历大学以上,也许可在德国找到工作,然后换工作签证。
否则还是回国开始新生活的好。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11.8.2009 23:28:56 | 只看该作者
放弃这段婚姻,不要来德国。德国现在好多地方都不如国内,包括好多德国人自己不得不离开这里,去其他国家谋生。如果你还年轻,不如在国内继续寻找合适的事情做。不要灰心,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更不要寻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0.5.2024 01:40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