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185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国菲洛拉摄影公司对(同行)散播虚假信息表明立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5.3.2017 06:22: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国菲洛拉摄影公司对(同行)散播虚假信息表明立场
9 j$ ^" g. I3 w3 M
近日一别有用心的同行在一些网站以及论坛发布了《去法国旅游,注意这家黑店flora菲洛拉海外婚纱摄影》的虚假信息,内容严重失实,涉嫌侵权一事,由于我们无法联系以及直接起诉这个不知名的诽谤者,菲洛拉摄影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正式向各网站以及各位网友告如下:; E, K$ h1 i2 x' _; Q0 K+ D
“菲洛拉摄影”是我公司的注册商标,“菲洛拉婚纱摄影”是我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现有证据显示,上述文章纯属捏造、虚构而成,所述内容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为避免不法侵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如贵公司接函后不能及时删除文章、消除负面影响,则贵公司应对此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Q0 l/ J: D* P/ ]

7 b% B. H. K3 S- ?: Q7 ]参看这篇文章前后不一致,漏洞百出!我们在此仅提出2条,其他不一一列举
1.诽谤者称2016年被骗经历,后面提供的截图是2014年的内容,
谎话连篇,难以自圆其说,如果2014年被骗了,为什么2016年还要被我们骗一次!
# ]$ T% o/ F, ^* D5 \

" |. Z: m' _' h' \' _
8 a" h& I" o  r8 L

! N6 E( |. S3 L/ J& |2 h5 e
2.如果在我摄影公司拍摄,请提供我摄影公司拍摄合同,有图有真相,也可以起诉我摄影公司,我摄影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如果拿不出证据,就已经构成诽谤。

4 i2 r* ?; N: t7 x0 ]; v* o8 c( \
3.我摄影公司并没有收到任何的来信或者到店投诉,电话和地址都没有改变!

/ M# U  N8 a% k
4.诽谤者称被骗,说法国巴黎没有地址,而后又说菲洛拉婚纱摄影巴黎店旁是一家华人开的SPA,难以自圆其说,另外我公司旁边开什么店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 J% {9 m. {. J4 j+ u2 C* M/ T
目前我司已得到各网站的明确回复,感谢各论坛第一时间查明事实,删除虚假信息!
( \. ^8 n. A. T+ k6 P( u. H. u
最后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自2009年开始每年在法国巴黎,每年200对优秀的客片足以证明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是一家深受广大新人的摄影公司!
& F* K8 m" Z0 R- J1 i- [
针对这次诽谤事件,凡是参阅本文的客人,我店提出以下承诺:
1.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是法国以及中国注册商标以及公司!
2. 我们做到让客户100%满意,不满意免费重拍!
3.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于2009年在法国巴黎成立!
4. 我们的中国办事处已于2015年在中国上海成立!
5.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作为知名品牌在历届中国婚博会参展的照片
不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公司规模,是不能参加中国婚博会的!
6. 我们的公开电话:0033695669118以及总监微信:pzphoto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公司24小时期待您的咨询)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33695669118 (法国)
          13795474339 (中国大陆)
                                2017年3月15日
7 y& Z3 U. L! Q" a0 u- U' b8 q
# R! T( {9 d4 O7 z
2#
 楼主| 发表于 15.3.2017 06:56:47 | 只看该作者
最后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自2009年开始每年在法国巴黎,每年200对优秀的客片足以证明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是一家深受广大新人的摄影公司!
  }5 E5 F9 K1 u9 v- ^  w2 m
针对这次诽谤事件,凡是参阅本文的客人,我店提出以下承诺:
1.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是法国以及中国注册商标以及公司!
2. 我们做到让客户100%满意,不满意免费重拍!
3.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于2009年在法国巴黎成立!
4. 我们的中国办事处已于2015年在中国上海成立!
5. 法国菲洛拉婚纱摄影联合中国旅行社(总社) 作为知名品牌在历届中国婚博会参展的照片,
不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公司规模,是不能参加中国婚博会的! ' r2 ^( P( N4 ?5 p' \+ x. f

7 v. d' g% P6 G. d4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15.3.2017 07:0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3.5.2024 00:10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